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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私家侦探;双方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的

更新时间:2026-06-08   点击:5
上海市私家侦探;双方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的

一、双方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的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协议优先:离婚时,夫妻双方可先自行协商共同财产分割方式,达成一致后按协议处理。法院判决:若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特殊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二、双方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三、双方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界定


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包括:一是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是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是知识产权的收益;四是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五是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像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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