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您好,欢迎来到 上海市私家侦探

咨询热线 全国服务热线:

上海市私家侦探

上海市私家侦探
当前位置:首页 >

重庆市婚外情调查取证:怎样认定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更新时间:2024-10-28   点击:70
重庆市婚外情调查取证:怎样认定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认定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

1、夫妻在婚内用夫妻共同所有的资金购置的房产;

2、一方继承、受赠的房产,但是被继承人或者赠与人明确表示只归一方的除外;

3、一方婚前购置但是登记于双方名下的房产等;

4、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但是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所谓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以下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怎样分割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原则判决。

根据案件具体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