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怀疑老公出轨但是没有证据怎么办?上海市出轨取证 [2025-02-17]
一、尝试沟通解决
首先,您可以尝试与您的丈夫坦诚地沟通您的疑虑和担忧。通过开放、诚实的对话,有时可以解决误解或澄清疑虑。如果他的行为是出于误解或其他原因,通过沟通可能能够解决问题,恢复夫妻之间的信任。
二、寻求专业帮助
如果您无法通过沟通解决问题,或者您的疑虑依然存在,您可以考虑寻求专业婚姻咨询师或心理咨询师的帮助。他们可以提供中立的观点和有益的建议,帮助您处理这种情况。
三、考虑法律途径
如果您认为出轨行为已经对您的婚姻关系造成了严重影响,并且您希望寻求法律救济,您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您的法律选项。请注意,提起离婚诉讼是一个严肃的决定,应该在深思熟虑后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首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决准许离婚。
然而,请注意,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出轨行为可能会使您在法律程序中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在采取法律行动之前,请务必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您的具体情况和可能的法律后果。
四、保护自己的权益
在整个过程中,请务必保护好自己的权益。这包括收集和保留与出轨行为相关的任何证据(如通信记录、照片、视频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心理健康和人身安全。
- 离婚后女方该如何争取抚养权呢?上海市私家调查 [2025-01-21]
妈妈争抚养权,有几个优势和劣势,提前搞清楚,就能事半功倍!
1.争抚养权的蕞佳时机
孩子在两周岁之前,只要妈妈身体健康能照顾孩子,不管爸爸条件如何,法院都会判给母亲抚养,这是母亲争抚养权的蕞佳时机。但实务中,男方有心跟你争,就会拖到孩子两岁后。
所以已经决定离婚的话,在两周岁之前一定要尽快起诉!未决定要不要离婚的,也要尽量把孩子带在身边,防止对方抢孩子。
2.妈妈的优势是什么?
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说,娃是妈妈带大的,三餐、学习、出行、给娃看病,都是我们亲力亲为的,孩子喜欢我们,也习惯有我们的生活。
而男方,几乎很少会参与到孩子的成长,无法做到像我们一样无微不至,且孩子也不适应。妈妈们在收集证据的时候,可以突出我们这方面的优势。
3.如何弥补妈妈的劣势?
妈妈的劣势,可能是我们的经济条件不如男方,特别是全职妈妈,如何弥补?
没有工作的,就赶紧找一份工作;收入不够高的,也可以突出我们工作稳定,或者有更多闲暇的时间可以陪伴孩子……男方收入或者比较高,但一般也更忙碌,可能会忽略孩子的成长。
4.争抚养权需要提供的哪些证据?
·经济来源:有工作的提供我们的收入证明;确实没有工作的,也可以提供我们的银行存款证明、投资收益、亲友经济支持等,只要能证明我们有稳定经济来源,能给孩子提供良好生活条件即可。
·抚养能力:比如自己有房子,有各种技能证书,父母有条件帮助我们带孩子等。
·情感联系:提供与孩子共同生活的照片、视频,送孩子上下学的证据,带孩子看病、旅游等,以证明自己和孩子有深厚的情感联系。
·收集男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比如黄Du☠️、家暴,有犯罪行为等,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
5.如何防止8岁以上孩子改变意愿?
8周岁以上孩子,孩子的意愿很重要,但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很容易改变主意,特别是孩子长期和另一方共同生活就接触,或者被威逼利诱的时候。
这时候就需要我们主动去做一些事,比如事先跟法官沟通清楚,确定带孩子过来询问意愿的时间——一般会安排在第一次开庭结束当日就会询问孩子。然后你提前跟孩子做思想工作,就可以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
- 上海市调查取证;签订离婚协议中抚养权、抚养费及探望权如何约定? [2025-01-21]
离婚协议书中的另外一个重头戏是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约定,很多案件的当事人会直接和律师说,财产我可以不要,但是一定帮我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律师就会针对客户的需求,先制定一个谈判方案,争取和对方沟通协议离婚。下面我对离婚协议中抚养权、抚养费及探望权如何约定分项给大家讲解。抚养权。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可以约定子女抚养权由一方行使,也可以约定由双方轮流抚养。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也可以约定随男方生活或者由男方直接抚养。
轮流抚养的周期尽量不少于6个月,并合理安排一方抚养期间,另一方的探望权。子女的抚养费。
(1)什么是抚养费
子女的抚养费是指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都有权向其父母领取合理必要的生活资助,直至其达到法律规定的停止支付的条件时止,抚养费具体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
(2)抚养费的数额
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双方可以约定子女的抚养费数额,不受诉讼离婚适用的抚养费数额的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收入较高,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自愿每月承担数万元抚养费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也可以约定无须支付任何抚养费。因其系双方协商一致所达成“意思自治”,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该协议在双方签字并经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后生效。
(3)抚养费的支付期限
一般至子女成年即满十八周岁时止。
如果被扶养的子女系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可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不再支付抚养费。
对于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应当继续支付抚养费。
对于子女上大学期间的费用,如果在离婚协议书或者调解书中约定,由一方或者双方父母承担,司法判例一般会支持子女向父母索要该费用,但也有少数法院认为,成年子女不存在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因素,故子女向父母追偿抚养费没有法律依据。
(4)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主要有两种:即一次性给付和定期给付。
在协议离婚中,采取定期给付的方式居多,可以按月支付、按季支付、按年支付。
也有将每月的抚养费金额乘以被扶养人需要抚养的月数,由间接抚养的一方一次性支付完毕。采取这种方式支付的,以房屋折价款抵顶抚养费的居多。探望权。(1)什么是子女的探望权。探望权即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依法享有在一定时间,以一定方式探视、看望子女的权利。(2)在离婚协议中如何约定在离婚协议中一定要写明探望权行使的时间(每月探望一次还是每周探望一次,以及接和送时间),地点(可以自己家中,对方家中或有间接抚养人自行决定),是否需要直接抚养人在场(不需要建议写明)、直接抚养人不履行协助义务应承担什么责任(可以约定间接抚养人有权变更抚养权最有效),节假日和寒暑假增加探望时间等。如果不进行这样细致的约定,极易产生纠纷,导致探望权无法实现。(3)中止探望《民法典》规定,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最后,告诉大家,子女抚养费的支付与协助对方行使探望权均属于法定或约定的义务,并不存在相互制约的关系。如果一方违反探望权或支付抚养费的约定,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但不能“你不给我抚养费,我就不让你看孩子”或“你不让我看孩子,我就不给你抚养费”。
离婚协议书中的另外一个重头戏是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约定,很多案件的当事人会直接和律师说,财产我可以不要,但是一定帮我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律师就会针对客户的需求,先制定一个谈判方案,争取和对方沟通协议离婚。
下面我对离婚协议中抚养权、抚养费及探望权如何约定分项给大家讲解。
抚养权。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可以约定子女抚养权由一方行使,也可以约定由双方轮流抚养。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也可以约定随男方生活或者由男方直接抚养。
轮流抚养的周期尽量不少于6个月,并合理安排一方抚养期间,另一方的探望权。
子女的抚养费。
(1)什么是抚养费
子女的抚养费是指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都有权向其父母领取合理必要的生活资助,直至其达到法律规定的停止支付的条件时止,抚养费具体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
(2)抚养费的数额
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双方可以约定子女的抚养费数额,不受诉讼离婚适用的抚养费数额的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收入较高,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自愿每月承担数万元抚养费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也可以约定无须支付任何抚养费。因其系双方协商一致所达成“意思自治”,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该协议在双方签字并经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后生效。
(3)抚养费的支付期限
一般至子女成年即满十八周岁时止。
如果被扶养的子女系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可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不再支付抚养费。
对于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应当继续支付抚养费。
对于子女上大学期间的费用,如果在离婚协议书或者调解书中约定,由一方或者双方父母承担,司法判例一般会支持子女向父母索要该费用,但也有少数法院认为,成年子女不存在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因素,故子女向父母追偿抚养费没有法律依据。
(4)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主要有两种:即一次性给付和定期给付。
在协议离婚中,采取定期给付的方式居多,可以按月支付、按季支付、按年支付。
也有将每月的抚养费金额乘以被扶养人需要抚养的月数,由间接抚养的一方一次性支付完毕。采取这种方式支付的,以房屋折价款抵顶抚养费的居多。
探望权。
(1)什么是子女的探望权。
探望权即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依法享有在一定时间,以一定方式探视、看望子女的权利。
(2)在离婚协议中如何约定
在离婚协议中一定要写明探望权行使的时间(每月探望一次还是每周探望一次,以及接和送时间),地点(可以自己家中,对方家中或有间接抚养人自行决定),是否需要直接抚养人在场(不需要建议写明)、直接抚养人不履行协助义务应承担什么责任(可以约定间接抚养人有权变更抚养权最有效),节假日和寒暑假增加探望时间等。如果不进行这样细致的约定,极易产生纠纷,导致探望权无法实现。
(3)中止探望
《民法典》规定,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上海市出轨调查;一方婚外情出轨离婚 房产可以全部归另一方所有吗 [2025-01-21]
现在社会,诱惑蛮多,很多人也是不负责任。明明有了老婆孩子,还是和其他女人乱搞,甚至搞出私生子的都有的,导致家破人亡,新闻上也都有报道过。当然了,大部分的夫妻有了外遇,肯定是要离婚的,那么如果老公有外遇婚外情出轨离婚的话房产如何分割?可以要求全部归我方所有吗?下面,律师结合法律规定为你分析如下。 一、外遇证据必须合法充分,很多老百姓掌握的证据是无效的。 大部分的外遇出轨行为都是比较隐蔽的,普通老百姓很难发现,而私家侦探在我国又是不合法的,很多聘请咨询公司的人员去跟踪,偷怕外遇方的行踪,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隐私了。新闻报道也有私家侦探因此被抓的。 可能很多人说了,我从他手机里看到和别人的微信聊天记录,或者电脑邮件里发现酒店宾馆住宿开房订单什么的,律师要提醒你的是,事情可能是真的,但是要想把它呈现到法庭的,让法律认可,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法律上认定的事实,不能只是一方口说,口说无凭,必须得有物质上的证据,你这个手机微信聊天记录,手机不是你的,你老公可以说手机被你盗走,你自己乱发的,即使你用手机拍照,视频,你老公也可以说你伪造的,因为手机不是你的,所以不属于你合法控制的,属于你抢夺来的,那么里边的记录就可能属于非法,这个和公安局刑讯逼供得到的有罪口供一样,来源方式不合法,所以证据也是不合法。 很多人又要问了,找你律师这么说,我到底该如何取证呢?确实,取证是有技巧的,不论是微信聊天记录,还是电子邮件,必须属于你合法掌控获得的才可以。 例如,你发现老公手机上有外遇信息,那是你老公和其他女人的聊天记录,你不是当事人,所以你偷来,黑客获得的聊天记录都是不合法的,法庭不认可,但是你又想证明这个事情该怎么办?律师建议你通过微信和你老公摊牌,让他在微信记录里边承认外遇出轨的这个事实,甚至可以具体到第三者的姓名,开房时间等等细节问题。这样一样,你在法庭上把你和你老公的聊天记录呈现给法官,如果对方不承认,法官还可以当庭核对你手机上的内容,这样微信聊天记录就合法了。 总的来说,外遇出轨证据社会上很多夫妻都遇到,但是在法庭上得到认可的比较少,大部分都是卡在没有充分合法的证据上。如果你遇到这个问题,一定要第一时间咨询律师,详细了解符合你的情况的取证技巧。 二、如果对方有过错,那么法官可以减少对方的财产份额。 通常来说,外遇婚外情如果有证据能够坐实,那么属于一方有过错的行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上,过错方要少分,律师提醒你的是,这个少分,是在夫妻一人一半原则基础之上进行调整,具体份额比例由法官来调整。一般是过错方分得全部财产的30-50%,没有过错方可以分得50-70%最多了。 我们国家婚姻法规定,夫妻实行婚后财产共有制度,登记结婚以后,任何一方取得的财产都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如果离婚,也是按照夫妻一人一半的原则来分割,同时在一人一半的基础之上,照顾女方和小孩,照顾无过错方等综合来判断。 很多人希望的剥夺出轨一方的全部财产,让他净身出户,一分钱都分不到,法律上不支持的,现实中法院也不会这样判决的。 这样费力取证,结果财产不能剥夺对方全部份额,很多人是不是就灰心了呢,其实啊,如果能够证明对方有外遇,那么在争夺子女抚养权上面,房子所有权归属,谁拿折价款方面都占有优势,所以还是很划算的。 综上,就是律师对于老公有外遇婚外情出轨离婚的话房产如何分割?可以要求全部归我方所有吗的解读。 【法条】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603次会议讨论通过)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8、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 上海市婚姻调查公司:出轨可以平分财产吗 [2025-01-18]
一、出轨可以平分财产吗
通常来说,出轨行为并不直接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产生显著影响,然而在实际的分割过程中,相关方可能会面临略微减少份额的判决。在实务中,若有一方当事人存在出轨行为,那么另一方无过失方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过错方在财产分配时适当缩减所得份额,由法庭依据具体情况进行权衡并作出裁决。当然,仅仅是单一的出轨行径并不必然导致财产分割朝着严重偏袒某一方的极端方向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出轨一方是否能少分财产
出轨一方在离婚时可能会少分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因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且在分割财产时,可请求法院适当照顾无过错方,让出轨方少分财产。但需注意,这并非绝对,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财产来源等因素来判定财产分割比例。若无充分证据证明对方出轨,也难以以此为由要求少分财产。总之,出轨只是影响财产分割的一个因素,具体情况需由法院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判定。
三、出轨导致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出轨导致离婚时,财产分割原则上遵循平均分
割,但无过错方可向有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一方的个人财产如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归个人所有。
在分割财产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要考虑双方对家庭的贡献、过错程度等因素。若出轨行为较为严重,可能会影响财产分割比例,无过错方可适当多分。同时,损害赔偿的数额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包括出轨行为的性质、后果等。总之,离婚财产分割需综合多方面因素,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 上海市侦探公司;民法典婚姻家庭司法解释出台,重点解决同居财产分割及离婚时房产归属等问题,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2025-01-18]
第一,与《民法典》赠与合同的规定冲突,否定了夫妻间赠与房产并完成变更登记行为的有效性。
第二,应当在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的范围内进行细化,而不是在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之外,另行创设撤销赠与并返还房产或支付补偿款的请求权基础。
所增加的前述考量因素,将导致已经确定有效且全面履行的赠与合同被推翻并重新考虑,有违《民法典》的基本规定。
第三,赠与人对丧失赠与房产的权利具有清楚的认知,受赠人对取得房产权利具有合理的期待,《民法典》保护这种赠与行为的效力及稳定性。
征求意见稿第四条第一款也应当维持这种稳定性,并保障夫妻双方对赠与房产行为的合理期待。
第四,《民法典》对夫妻间的婚前财产及婚内财产有相关规定予以调整,债法领域的赠与关系中不应再考虑夫妻关系的特定身份,方才符合平等原则的要求。
如果丈夫将其个人房产赠与妻子以外的第三人并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若无《民法典》赠与合同一节中规定的可以撤销的情形,则第三人能够取得该房产,但是如在同等情形下将房产赠与妻子,根据征求意见稿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妻子反而可能无法取得该房产,其合理性值得推敲。
第五,房产经济价值高不应成为征求意见稿第四条第一款将夫妻间赠与房产进行特别规定的合理理由,与房产具有相似经济价值的财产,夫妻间赠与却无法适用征求意见稿第四条第一款,显然不公平。
举例,若丈夫赠与的是1亿的土地使用权或私人飞机,反而不能适用征求意见稿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合理性值得商榷。
第六,夫妻任何一方均能够维护自身利益和权益,应尊重赠与人的赠与房产的真实意思。
在未附赠与条件的情况下,则应尊重其赠与的真实意思并对其赠与房产的行为予以肯定,因为这是对自身权利的自由处分,处分完毕之后再在离婚时主张返还,既丧失了请求权基础,也明显违反诚实守信原则。
第七,征求意见稿第四条第一款使得已经登记的受赠方的产权处于不确定状态,其最终可能不是产权人,从而动摇物权公示公信原则的基础,打破公众对房产登记的合理期待。
第八,夫妻间赠与的房屋在法律性质上并非彩礼,不应参照彩礼返还的相关规定,法院不宜根据赠与房产目的、婚姻关系存续时间、离婚过错、双方经济情况等因素予以酌定返还或补偿。
- 上海调查取证;离婚后孩子压岁钱如何处理 [2025-01-18]
离婚后孩子的压岁钱应归孩子本人所有,父母作为监护人无权随意处置。
根据法律规定,压岁钱是长辈对未成年人的财产性赠与,应归属于孩子本人所有,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压岁钱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父母的责任和义务
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责任保护孩子的财产,但不能随意占有或处分。监护人应当妥善保管和使用孩子的财产,确保其用于孩子的教育或生活所需
具体处理方式
由一方代为保管:通常由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代为保管压岁钱,用于孩子的教育和生活开支。
尊重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已经具备一定的认知能力和表达意愿的能力,可以尊重孩子的意愿,让其自行管理或分配压岁钱
法院调解: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解,确保孩子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 上海市出轨调查;双方“假离婚”后,一方承诺“全部财产仍归共同所有”是否有效? [2025-01-16]
白某某主张在2011年9月7日与温某某协议离婚时双方已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这与2015年9月白某某签名的涉案表白卡上所述“尽管我们在2011年9月份为了买房让小孩接受更好的教育而办理了假离婚手续……我们一家三口仍然照常生活在一起,假离婚前后全部财产仍归共同所有”内容并不一致,且双方婚内购置的鼎太风华等四套写字楼在2011年9月7日之后仍登记为双方共有,涉案住宅、写字楼等房产的出租事务及租金收取在双方协议离婚后也基本上是由白某某经手办理,故白某某该申请再审理由不能成立。同时,白某某在二审中对其所称“除办学收入外尚有其他收入来源”并未提交相关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十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的规定,结合白某某在表白卡中明确承诺“假离婚前后全部财产仍归共同所有”时也未对财产来源进行区分,白某某称一、二审法院未对涉案相关财产来源进行区分属于事实认定错误的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
关于涉案苏州天利津富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投资款分配的问题。白某某对该项投资事实并无异议,温某某有权主张分配该笔款项及相关收益,白某某虽称一、二审法院就该部分款项存在重复分割情形,但并未提交证据。关于涉案房产的分配问题。一、二审法院本着便利生产生活、价值相当、适当照顾女方和孩子的原则进行了分割,且房产并非现金,难以做到完全平均分配,故白某某主张一、二审法院未对涉案房屋价值进行评估便直接分割缺乏事实依据的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
关于太原辰晨教育培训学校的创办时间及预期利益问题。太原辰晨教育培训学校系民办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条规定“。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第十九条规定“。民办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后,进行法人登记,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办理”。同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准予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由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办资金、业务主管单位,并根据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不同方式,分别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登记证书》。依照法律、其他行政法规规定,经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核或者登记,已经取得相应的执业许可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应当简化登记手续,凭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发给相应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上述规定表明民办非企业单位取得法人资格的前提是经过有关部门核准登记。本案中,白某某虽称其早在2000年便取得了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但从涉案并民证字第010307号登记证书的内容看,太原辰晨教育培训学校是在2008年2月才通过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一条第一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的规定,结合2015年9月白某某签字的表白卡上所述“假离婚前后全部财产仍归共同所有”内容,本案中,即便太原辰晨教育培训学校在2008年2月取得法人资格前已实际从事招生等办学活动,温某某对太原辰晨教育培训学校在其与白某某婚姻关系存续及离婚后同居期间所产生的合法收益也有权主张分割。白某某称太原辰晨教育培训学校系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故一、二审对相关办学收益进行分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但一、二审法院并未直接判令对太原辰晨教育培训学校的办学收益进行分配,从具体判项上来看,所分配的财产均为房产、汽车等具体财产门类,对于太原辰晨教育培训学校的预期、期待利益,也仅是在本院认为部分告知温某某“可在相应证据完善、具备时另案主张”,故对白某某该部分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
- 上海市婚外情调查;妻子一夜情该原谅还是离婚 [2025-01-13]
面对妻子一夜情,是否选择原谅或离婚,取决于多种因素和个人情感权衡。
原谅的考量因素
真诚悔过和改正:如果妻子在出轨后能够深刻反省,主动承认错误并积极寻求改正,丈夫可以考虑原谅。在这种情况下,妻子可能真心希望重返家庭,如果丈夫选择宽恕,她可能会更加珍视这段关系。
断绝与第三者的联系:如果妻子明确表示与第三者断绝关系,并通过实际行动证明她的决心,这表明她回归家庭的坚定决心。然而,仅口头断绝关系可能会让丈夫心生疑虑,成为心中的隐患。
被动性出轨:在某些情况下,妻子出轨可能是受到外界巨大压力或诱惑,且这些因素是短暂且非持续的。当这些因素被消除,且出轨者能够主动回归家庭,这种出轨行为或许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宽容和原谅。
难以原谅的出轨行为
习惯性出轨:如果妻子频繁出轨且屡教不改,这种明知故犯的行为难以获得丈夫的原谅。
预谋性出轨:如果妻子的出轨行为是经过长期预谋的,并不受丈夫态度的影响,这种对婚姻极度不尊重的行为不值得挽回。
转移资产后出轨:如果妻子在出轨前已经转移资产,表明她可能已经做好了离开家庭的准备,这种行为难以获得原谅。
处理出轨后的关系建议
观察行为:不要仅凭言语判断妻子的态度,而要观察她的实际行动。信任一旦被破坏,重建起来会比第一次建立更难。
自我关怀:在处理情感创伤时,先照顾好自己的情绪。寻求心理咨询师的帮助,帮助自己走出情感困境。
表达感受和期望:如果决定原谅妻子,需要让她知道你的底线和关系需要如何改变才能重新建立信任。
心理学和社会学角度的分析
出轨行为对婚姻的破坏力极大,即使选择原谅,也难以恢复到以前的信任。信任一旦被破坏,重建起来会比第一次建立更难。因此,在做出决定时,应综合考虑个人情感、实际情况以及双方的经济状况和孩子的问题。
- 协议离婚后,发现对方隐瞒财产,我可以起诉吗?上海市侦探调查公司 [2025-01-13]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离婚时应依法进行分割。
离婚时,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2号)第八十三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